安卓使用者嗆北市府 「還我付費APP」 - Androi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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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[本文轉錄自 MobileComm 看板 #1GvrQBqN ]

作者: w0420cc (麥斯) 看板: MobileComm
標題: [閒聊] 安卓使用者嗆北市府 「還我付費APP」
時間: Sat Jan 5 06:24:08 2013

http://ppt.cc/TaYe

智慧型手機提供多款APP程式,下載分免錢或付費,台北市政府日前要求Google提供
Android系統使用者,下載後能有7天鑑賞期,Google決定不配合,甚至停止提供台灣
Android用戶下載「付費APP」,此舉引發使用者不滿,認為付費APP程式相當實用,無法
下載付費APP程式,等於拿了一支半殘手機,台北市政府表示,Google不提供鑑賞期不合
理,被法院判敗訴後,現在決定繼續上訴。

看漫畫可以不必這麼麻煩,智慧型手機直接搞定,但卻不是每一種都可以。智慧型手機使
用者雲爸:「2.99元美金還是1.99的樣子,不是很貴就看海量的漫畫。」

花小錢有大享受,但這僅限Apple系統,在台灣拿Android手機很抱歉「攏總無」,就是因
為台北市政府認為,下載APP要有7天鑑賞期,Google無法配合,於是大刀砍了台灣付費下
載APP,判市府敗訴,這回還要上訴。

滑來滑去、琳瑯滿目的APP程式,只看得到免付費區域,不少使用者都罵翻。開箱王總監
林宗志:「每一個人都拿智慧型手機,但拿到的卻是半殘的,好像在保護我們,結果反而
讓我們生活上少了一些方便性。」

2種系統擺眼前,下載清單差很大,左邊APPLE系統,想找付費遊戲沒問題,免錢的也都有
,右邊Android手機清單,一大堆只有「免費下載」。

超夯的機智攻城遊戲,想玩得多掏錢,但Android手機更慘,要下載,連看都看不見。雲
爸:「(Android手機)沒有辦法玩到一些好玩的遊戲,我就被迫只能去買iPad。」

要不要錢,介面也有差,免錢的APP打開就是花花綠綠廣告,花錢買能有乾淨頁面,市府
主張,下載APP跟買東西一樣,不喜歡要能退貨,APPLE系統給30天鑑賞,官方站在消費者
角度、維護權益,但不少使用者,則喊要市府別上訴。

台北市政府你真的好樣的
我真的慎重考慮來去購買雞蛋
或是表達更嚴重的抗議了
不要當安卓的使用者是傻子
真的很想罵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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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osted from my hTC One 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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All Comments

Caroline avatarCaroline2013-01-05
全世界的App store都是30天 唯獨台北市例外
Rae avatarRae2013-01-06
無奈 看過十年下一代政權輪替有沒有救吧orz
Sarah avatarSarah2013-01-10
北市府沒台階下 不太可能讓步
Isla avatarIsla2013-01-12
跟台北市政府其實無關 消保法的問題...要修法才能解決
Bennie avatarBennie2013-01-16
企業定型化契約是由中央主管機關規範,地方無權要求
這是敗訴的主要原因
Hazel avatarHazel2013-01-18
利益沒喬好吧 對岸好像也是...(嘆)
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-01-20
昨天tvbs新聞還說 北市為民眾 但最後還被罵...
一堆人一直說跟北市無關= = 真是莫名奇妙
北市不開炮這件事 誰會管阿...
Emily avatarEmily2013-01-22
我就是因為這個主因 才漸漸改用ios 現在的play 只有殼
Rae avatarRae2013-01-23
沒好app 智慧手機等於半殘
Genevieve avatarGenevieve2013-01-24
請問你慎重考慮的結果是……?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-01-26
操你媽的台北 市政府
Rachel avatarRachel2013-01-28
對啊!跟北市府無關,有沒有七天退貨干北市屁事,沒事找事做?
Linda avatarLinda2013-01-31
拿來用line而已好嗎....用我的iPod玩遊戲就好
Doris avatarDoris2013-02-02
真的是沒事找事作的一群垃圾 怕人家知道他們不作事的嗎
Ivy avatarIvy2013-02-04
只能說為什麼蘋果作得到 google做不到
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-02-09
蘋果作得到不代表我們要用法律規定google一定得作
Zanna avatarZanna2013-02-09
要嘛就修法 要嘛就守法 還是說大企業就有特權
Tom avatarTom2013-02-13
google很守法地下架啦 我是站在要修法那一邊的
Regina avatarRegina2013-02-15
Apple 說有符合不過蠻多人說不一定給退
Harry avatarHarry2013-02-20
感覺 Apple 只是迎合台北市政府但實際上並沒有做到
Dinah avatarDinah2013-02-21
Play 商店並不是沒有好 app,只是它的分類做的不好,很
Yuri avatarYuri2013-02-26
多好 app 都不在推薦列表上
如果 Play 商店的 app 真的都那麼糟在國外也做不起來的
Kyle avatarKyle2013-02-28
這件事我覺得北市府理虧的部分只在於不是它主管範疇
如果今天槓上google的市中央層級的主管單位,才有討論必要
Annie avatarAnnie2013-02-28
話說文中可以看海量的漫畫的軟體,漫畫來源也不合法吧
Hedwig avatarHedwig2013-03-02
現在也有以Android為底層的電玩主機 好市長不只影響買app
而是造成Android的行動設備開發人員完全活不下去
Jacky avatarJacky2013-03-07
那應該去怪GOOGLE啊XD
Delia avatarDelia2013-03-08
海量好像是對岸用詞
Eden avatarEden2013-03-12
海量是嗎?
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-03-17
北市另一理虧在原本是iphone用戶提出
Connor avatarConnor2013-03-21
卻莫名火燒到android
Una avatarUna2013-03-22
不是聽說兩邊都有被檢舉嗎?
Delia avatarDelia2013-03-25
奇怪咧 Google 來台灣不守台灣法律 一堆人倒是很挺違法阿
我就不懂了,今天有人覺得這讓他們不方便,違法居然變合理?
Delia avatarDelia2013-03-29
鄉民們才不管什麼違法不違法咧,對自己好的就挺
Selena avatarSelena2013-03-30
在台灣的法令修法以前,不守法就是違法,就不該通融阿
Christine avatarChristine2013-04-04
北市府敗訴的地方在於它沒有管轄權,而不是 Google 沒違法
Rosalind avatarRosalind2013-04-09
憑什麼 Google 就可以不守台灣法律,大公司應該有特權嗎 ?
Ingrid avatarIngrid2013-04-13
鄉民表示: 我爽就好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-04-13
像這種「→ ajia0818:北市不開炮這件事 誰會管阿...」想法
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-04-16
也難怪台灣的法治永遠是令人搖頭嘆息,鬼島是自己弄出來的
James avatarJames2013-04-20
之前還遇過有人說「我就不信大太陽底下你不會闖紅燈」...
違法違規居然變成理所當然的事...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3-04-23
ajia0818 的邏輯就跟「你不去告狀,我酒駕你會知道嗎」一樣
Zanna avatarZanna2013-04-25
更何況 APPLE 跟 WP 全部都願意遵守, Google 卻不遵守
講說什麼會侵害開發者權益這種屁話 IOS 的開發者怎麼都不會
Hedda avatarHedda2013-04-30
擔心 ? WP 就不會擔心,就只有 Android 開發者會擔心 ?
George avatarGeorge2013-05-05
推bulcas觀點 雖然我也很幹沒得買
Noah avatarNoah2013-05-09
天龍國政府都已經敗訴了 樓上你確定還要拿法律說嘴嗎
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-05-09
打著惡法亦法的旗幟並不會顯得自己多清高
Mia avatarMia2013-05-09
bulcas你要不要比較一下android和ios退費的差異再來說嘴XD
Mia avatarMia2013-05-11
pandia,退費機制跟該不該有遵守同樣的退費時限是 兩件事
Donna avatarDonna2013-05-16
爛法本來就該修 而不是一昧遵守
Charlie avatarCharlie2013-05-19
在修之前就應該遵守。
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-05-22
你比較這兩間公司 那退費方式本來就該比阿
Andrew avatarAndrew2013-05-27
爛法太爛要修,在修之前還是要遵守。
兩件事情就是兩件事情,你怎麼要把這兩件事情硬扯一起呢?
Damian avatarDamian2013-05-29
apple從30天變7天 北市府還覺得自己做對了
Enid avatarEnid2013-05-30
這本來就是一件事 我不懂你為什麼要拆成兩件
如果給你七天 可是審核不讓你退 這不是假的嗎
就像是最完美的專制就是讓人民自以為自由一樣阿~
Aaliyah avatarAaliyah2013-06-03
我突然覺得,許多人似乎是認為「這法律我認為很爛,我就不
守了,而這樣是合情合理合法的」,真是令人嘆為觀止
Barb Cronin avatarBarb Cronin2013-06-03
審核不給退就是違法阿。
Susan avatarSusan2013-06-06
至於修法 要看立法院的諸公們在幹嘛阿 早就該修的東西
Andrew avatarAndrew2013-06-10
你不覺得讓這抗爭變成修法的動力很好嗎 :P
買一個遊戲 七天內全破然後退費 請問開發商賺什麼
又覺得蘋果真的會讓你退? 現行實體版權物拆封都不能退了
Gary avatarGary2013-06-12
早就該修? 這個爭議才貌出來多久? 修法時程需要多久?
*冒出來
以修法來說一年多有很久嗎 XD
Yedda avatarYedda2013-06-16
冒出來一年多了
Lily avatarLily2013-06-17
15分鐘按按鈕,超過15分鐘寫信 怎麼看都很不錯呀 ...
Yedda avatarYedda2013-06-19
蠻久的
Hazel avatarHazel2013-06-21
bul大概不知道有多少法律是在他嘆為觀止的狀況下修改的
Noah avatarNoah2013-06-25
這版乞丐真多,還七天內全破然後退費哩...真高尚啊!
Zanna avatarZanna2013-06-30
樓上能夠提出這種論述想必肚子裡應該是蠻有才華的
Daph Bay avatarDaph Bay2013-07-02
XDDDDDDD
Emma avatarEmma2013-07-05
好險台灣不是中東國家 不然bul大概會是石刑捍衛者
Joe avatarJoe2013-07-10
不要說使用完畢退費啦 光是七天就足夠讓一個人散佈軟體了
我還沒看過CD或者實體遊戲網購買回來拆封可退的
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-07-14
我想這個版上應該有不少人無法理解什麼叫做版權物吧 zzZ
Lydia avatarLydia2013-07-17
不要說載完退費啦,直接抓apk就好了幹嘛去買呢揪咪
Oliver avatarOliver2013-07-20
樓上不明來源APK你敢用 ? 我有官方保證無毒的幹嘛去載
Robert avatarRobert2013-07-22
do no evil論又來了,笑死人
Harry avatarHarry2013-07-24
那個不給退的話請去檢舉他
Noah avatarNoah2013-07-28
官方保證無毒?是沒有抓過綁架廣告的APP喔....
Skylar DavisLinda avatarSkylar DavisLinda2013-07-31
pandia就無知啊...
抗爭是一回事,助紂為虐是一回事
Lauren avatarLauren2013-08-01
呵呵 鬼島之所以鬼島大概就是有些人不懂什麼叫做抗爭
才會被企業 老闆 政府 洗腦洗的恰恰好 XDD
Charlotte avatarCharlotte2013-08-04
google play都下架不知道多少有毒的APP了
Hardy avatarHardy2013-08-04
樓上不也被Google洗成基本教義派了嗎 XDD
Hardy avatarHardy2013-08-08
閣下不也是嗎 人家說不給退就乖乖的不退
Megan avatarMegan2013-08-13
當然看付費的APP阿 以前PLAY上那些有毒的需要花錢嗎~
Erin avatarErin2013-08-17
這裡有些人大概是扣帽子派吧 反正都載APK了 何必討論付費?
Lauren avatarLauren2013-08-21
google無條件退貨,跟APPLE的申請退貨用過就知道哪個好
Suhail Hany avatarSuhail Hany2013-08-22
之前手殘買錯APP等客服回信退了一個多月才搞定 ╯﹏╰
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3-08-22
未看先猜某F就只是一個只會下載盜版的X而已,何必跟他認
真呢~
Yedda avatarYedda2013-08-23
明明是惡法還要盲遵守我覺得才嘆為觀止吧
Gary avatarGary2013-08-24
寧可為了"守法"而犧牲大眾權益 我不覺得有什麼高尚可言
Jack avatarJack2013-08-28
盲目的守法充其量不過是一種自我滿足 卻一點也沒有達到
Poppy avatarPoppy2013-08-30
法律原先該有的"維護權益"的作用 反而根本是在妨礙
Agatha avatarAgatha2013-09-02
到頭來真正守護到的只有"法條"而已 並沒有真正守護人
Hamiltion avatarHamiltion2013-09-05
科科 原來不守法的廠商的權益比消費者權益重要
Ula avatarUla2013-09-09
今天臺北市敗訴的原因不在於實體而在程序惡果是消費者承擔
Ethan avatarEthan2013-09-12
未來廠商不守消保法19條不給消費者退款地方消保官跟政府都不
能裁罰廠商只能叫消費者自己去法院告廠商才能拿錢回來
Lucy avatarLucy2013-09-15
就像 App Store 並沒有真的七天內一定給退也沒有人去申
訴啊
Lydia avatarLydia2013-09-18
如此依來中央天高皇帝遠下不良廠商獲利空間大增
Sandy avatarSandy2013-09-20
UCCU
Thomas avatarThomas2013-09-21
不懂法律啦 但北市府不是敗訴了嗎 google他也沒硬賣呀 違法?
Robert avatarRobert2013-09-25
又來了 惡法要修 立委該修 但是我要繼續罵北市府
至於立委到底有沒有在修 為什麼到現在還沒修 有人罵過嗎
Wallis avatarWallis2013-09-25
照某人這樣說 未來某大公司違法 只要說你罰我 廣大消費
Candice avatarCandice2013-09-25
者買不到東西,消費權益會受損喔 這樣就可以合法了
這樣邏輯對嗎 ?
Rae avatarRae2013-09-27
盜版去死
Hazel avatarHazel2013-09-30
台灣現在這麼多莫名其妙的事主因都在法條跟不上時宜 只會
罵北市府 不罵尸位素餐的立委 合理嗎?????
Lily avatarLily2013-10-04
沒差 G不爽賣大家也不爽買
Enid avatarEnid2013-10-06
google又不是因為沒賣違法而不賣也試GOOGLE的選擇又不是人家
Lily avatarLily2013-10-11
強迫他不能賣事實上GOOGLE既然要打官司還可暫時狀態處分繼續
Robert avatarRobert2013-10-13
照某些聖人的邏輯 程序會敗不也就是違法?
Edith avatarEdith2013-10-17
如果要消費者自己打官司是法條規定
Jessica avatarJessica2013-10-18
那這種惡法天龍國政府就可以不遵守了?
要遵守什麼惡法原來還是天龍國說了算阿
Freda avatarFreda2013-10-22
一定要推一下bulcas,一堆人幫大企業google講話,超可悲。
Lydia avatarLydia2013-10-23
一堆人幫無知又奧慢的市政府講話又是怎麼回事
Enid avatarEnid2013-10-25
otis 根本沒有搞清楚 他違反消基法 只要在 ROC 都要遵守
Sierra Rose avatarSierra Rose2013-10-28
今天不只在天龍國要遵守 在金門馬祖也要遵守
其他縣市一聲不吭 根本是因為看到北市府出面被大家罵
所以乾脆閉嘴裝死當沒這回事。違反消基法 沒有什麼天龍國
Daniel avatarDaniel2013-11-01
不天龍國的分別。 另外,我真的沒有看到 otis 之類的人有出
Bennie avatarBennie2013-11-05
來說 Google 「不願意守法」而去譴責,也沒有看到去罵立委
Cara avatarCara2013-11-05
就只是單純的「北市府讓我不能買,該死該罵,誰管法條如何
就算真的法條如此,你這樣一搞讓消費者不能買,侵害消費者
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3-11-08
權益,還是錯。」 是非不分,只會喊惡法,怎麼去譴責
這個惡法怎麼擺到現在還沒修 ?
Kumar avatarKumar2013-11-11
況且這法條只是不合時宜該修,卻一大堆人冠以「惡法」
我只看到許多人因為法條問題,不能買 Google APP,然後就跑
Ina avatarIna2013-11-11
我記得抗議的人同時有在推修法
Ida avatarIda2013-11-13
去罵依法行政的莫名其妙,但是全部的癥結點都在於法條問題
我就不懂了,政府依法行政時只會罵「惡法不用遵守」
Necoo avatarNecoo2013-11-14
但是當政府「不依法行政」就又可以罵說政府公然違法
Annie avatarAnnie2013-11-15
另外給 otis,北市府越權違法,不能證明 Google 合法
這是兩件事情,法律上面不同事情就是分得清清楚楚,沒有
扯再一起講的。
Brianna avatarBrianna2013-11-19
就跟之前文林苑都更一樣,每個人都只看到自己想看的
Rebecca avatarRebecca2013-11-21
簡單講,我認為法律不合時宜,應該要修。但是我也不認為
Google 是合法有理的,我認為北市府唯一的錯在於越權
Joe avatarJoe2013-11-24
北市府今年的越權行為已經不止這件了XDD 要那些垃圾立委
修法根本不可能 因為他們根本不在意什麼app 對他們的利益
Annie avatarAnnie2013-11-28
或選票沒有立即影響的法律 等到選舉前再來祈禱會不會修吧
Joe avatarJoe2013-11-29
那這些使用者怎麼都沒有去嗆那些立委呢
Emma avatarEmma2013-12-03
因為北市府自己愛出鋒頭 就要有被罵的準備XD
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-12-07
立委只要繼續裝死不出聲 就比較不會被罵 台灣人都這樣~
Freda avatarFreda2013-12-08
這條法只能說是不合時宜,要稱之為惡法大概只能說是個人
立場問題了。
Harry avatarHarry2013-12-09
反正政府機關都用公費買 apple 阿,android 不賣不影響
Jacky avatarJacky2013-12-13
事實上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PCHOME案是支持地方政府可以開罰
Thomas avatarThomas2013-12-18
但是在最高行政法院打回票認為台北高等法院說理不足
Valerie avatarValerie2013-12-22
惡法亦法是沒錯...但法律適用性本來就有爭議還執意執行
Daniel avatarDaniel2013-12-23
實在是很無言 有真正保護到消費者嗎? 苦了開發者不是?
Olive avatarOlive2013-12-26
大家論點都沒錯,錯的是台北市,應該開幹政府修法
Rachel avatarRachel2013-12-31
而不是拿惡法去壓人
Andy avatarAndy2014-01-01
郝市長造成失業率上升,請問該當何罪???
Linda avatarLinda2014-01-04
不錯啊 提升iphone銷售量XDDDDDDDDDDDDDDD
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-01-05
要是今年還是不能買,真的有打算跳iphone了
Kristin avatarKristin2014-01-08
看完上面很多推文 台灣的法治教育還要加油
Margaret avatarMargaret2014-01-11
法院到現在都沒有認為軟體下載不適用消保法差別只在權責單位
Ivy avatarIvy2014-01-15
第一、google並沒有強行推付費app 並不違法 為何要罵?
Ophelia avatarOphelia2014-01-19
第一、google不願意妥協不合時宜、可能損害到開發者利
意的法條 所以選擇不妥協而關閉付費 哪點需要罵?
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-01-22
因為不合時宜的法條造成消費者困擾,又遲遲不朝修法前
Una avatarUna2014-01-23
進 只會一直推說是依法行事 這樣的態度不會讓人想罵?
Tom avatarTom2014-01-23
要罵google也等他真的強行開放付費不顧消費者利益時再
開罵嘛 今天明明是一條台灣的法律擋在前面讓消費者無
Regina avatarRegina2014-01-26
法享有購買的權利 不罵政府是要罵誰?
Catherine avatarCatherine2014-01-28
基本上我也不覺得google的態度完全是令人滿意的、毫無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-01-30
可議的 但是惡法亦法這一點更讓人感到無奈
Lydia avatarLydia2014-02-01
不提google這個案子,如果是危及人身安全的惡法,對某
些人來說,也一樣要死腦筋地去遵守嗎?
Valerie avatarValerie2014-02-03
話題可能扯開了,但我真的對惡法亦法這觀念很不以為然
Freda avatarFreda2014-02-07
我已經看開了,現在都用軟體改地區就可以買啦
Isla avatarIsla2014-02-12
sky兄說了那麼多, 那些挺北市府的人還是會說阿婆可以谷哥
為何不行
Ursula avatarUrsula2014-02-14
bulcas 你說的事情誰都知道 那反過來說 市政資源為什麼要
Thomas avatarThomas2014-02-17
為了這種事來爭 爭了這麼久 讓台灣跟國外享受不一樣的安
卓市場 何必呢?好處是什麼 好處難道是以後大家玩一玩app
Edith avatarEdith2014-02-18
七天內在退掉就可以了嗎??想一下前因過程跟後果 到底要
的是什麼?要的是一個虛名正義?浪費這些資源跟國際大廠
爭一個是非有何好處
Candice avatarCandice2014-02-20
而且現在事實是 市府已經敗訴 就算站在法律角度上 市府也
Lydia avatarLydia2014-02-21
理虧了不是嗎...事實就是已經影響了安卓用戶 法律上也站
不住腳了不是嗎....所以我前面會那樣說 我不認為有何不妥
至於你後來自己加的心態論 別用你的窄心眼來看他人~
Isla avatarIsla2014-02-21
台灣的法律有他的問題在 但不是個人能力能所及 你有辦法
Quanna avatarQuanna2014-02-22
改變在說 現況是沒有辦法卻唱高調的人一堆 事實是需要能
Jacob avatarJacob2014-02-24
力才能有作為 空有理想跟學術派 才是導致台灣很多事因不
實作而敗的主因...教育 科技 都是如此
Gary avatarGary2014-02-27
如果被搶了去找XX警局,XX警局處理了結果被打臉說找YY才可以
Daniel avatarDaniel2014-03-02
然後去狗幹XX說又不是你轄區管啥,要也是YY轄區的來管 科科
Victoria avatarVictoria2014-03-05
基本上有些人根本就弄錯方向 他們認為明明是google不守
法 大家卻罵政府法條爛 但是實際上google並沒有不守法
他的確是不想遵守,但是並不違法
Lily avatarLily2014-03-07
何來"不守法"之說? 說什麼惡法亦法還是得遵守
Oscar avatarOscar2014-03-08
所以一定要google不顧開發者利益開放付費才是守法表現
嗎? 才是對得起台灣人揪甘心嗎?
Regina avatarRegina2014-03-12
我倒認為 正因為google不願妥協 才讓這條法律有被重新
Noah avatarNoah2014-03-13
評估,進而修法的機會 否則像蘋果一樣只是應付法條
到頭來還是虛設 一點都沒有保障到消費者 有何意義?
Kumar avatarKumar2014-03-16
我附議樓上
Anonymous avatarAnonymous2014-03-16
的確現在的重點應該是寫信給立法委員請他們重視
android user的權益,修改相關法律